TOYOTA車主充電月月抽

2025.03.06
TOYOTA車主充電月月抽

●2月得獎者(3)

張○倫,0926○○○428

許○凱,0921○○○194

李○恩,0988○○○359

 

21日到430日前,使用My Toyota APP充電站服務進行充電,每完成一次充電(包含點數折抵),即享有1次抽獎機會,充越多次中獎機率越高!月月抽1000元充電金!得獎者將於次月15日前透過簡訊通知。立即啟用,輕鬆充電!

【活動注意事項】

  • 活動期間:2025年2月1日2025年4月30日
  • 活動方式:
    • 活動對象:活動期間完成充電服務之bZ4X、PRIUS PHEV、ALPHARD PHEV車主
    • 活動辦法:

於活動期間內,活動對象利用My Toyota APP完成一次充電(包含使用和泰Points點數折抵),即可獲得一次抽獎機會。每月結算一次抽獎機會,不得跨月累積。

  • 活動獎項:

      每月抽出三名TOYOTA車主,贈送和泰Points 1,000點。

  • 得獎名單公布與通知方式:

主辦單位將於2025年3月~2025年5月之每月15日前,在TOYOTA官網(https://www.toyota.com.tw)公布得獎名單(含開通OpenHub服務之車牌號碼與和泰集團會員之使用人姓名,車牌與姓名將進行部分遮蔽)。並且將透過簡訊方式通知得獎車主。

  • 領獎方式與時間:
    • 主辦單位將以Email寄送領獎相關文件,得獎者須於Email寄發日起15日內回覆並提供必要資料。未完整提供資料或逾期提供者即喪失得獎資格,恕不候補。
    • 主辦單位確認得獎者所提供資料完整無疏漏後,和泰Points點數將於7個工作日內自動歸戶至得獎者綁定之和泰集團會員帳戶。
  • 注意事項:
  1. 參加者參加本活動同時,即同意受本活動辦法、注意事項」及個人資料告知事項之規範,如有任何違反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行使法律追訴權。
  2. 本活動僅限於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之中華民國國民參加,惟主辦單位(含其關係企業)之員工或親屬及廣告代理商、通路經銷商和其他配合廠商之員工不得參與本活動。
  3.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資料均為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資料,如有不實、資料不全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及中獎資格;如因填寫或提出之資料有錯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中獎訊息或逾期不提出時,或所提出之資料雖正確,主辦單位仍無法聯繫上參加者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視為其放棄獎品資格。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4. 參加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違反法律及其他不正當或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其參與本活動資格外,若該活動參與者已受領獎品,主辦單位得追回獎品,若獎品有任何滅失或無法繳回者,中獎者並應按市價賠償。參加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應自行負擔。
  5. 獎項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及獎項等細節之權利,和泰Points點數一經歸戶後,如有遺失、盜領、損毀等情事發生,主辦單位不負補發之責,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因使用或領取獎項之後果無須負責,且不負任何擔保責任。主辦單位確認中獎者資料後,將和泰Points點數歸戶至中獎者所綁定之和泰集團會員帳戶,使用期限為自歸戶日起算一年
  6. 參加者同意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本活動的資料或記錄,皆以主辦單位之電腦系統與時間紀錄為主。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登錄、填寫或寄出之資訊或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毀損或無效之狀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亦不另作通知,參加者及中獎者不得異議。
  7.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達新台幣1,000元以上,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中獎者需提供身分證影本(未成年人應提供戶口名簿及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身分證影本),且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主辦單位依稅法規定須扣繳應扣繳稅額者,中獎者應依主辦單位指示預先繳交獎項之應扣繳稅額,由主辦單位扣繳,年度報稅時並須計入個人所得,故中獎者於中獎後須將稅款給付主辦單位後方可領獎,且在申報所得稅時仍需計入計算。以上稅法規定若中獎者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中獎資格。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8.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及獎品、審查參加者及中獎者資格等之權利,並保留隨時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與調整活動內容、活動辦法、注意事項、獎品及領獎方式等相關細節,無須作事前通知;如有前述修改,將於TOYOTA官網(https://www.toyota.com.tw)公告,不另做通知。
  9. 若因本活動發生訴訟時,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得為參加者基於執行本抽獎活動、行銷、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之目的,於台灣地區及網際網路可達區域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包含參加者姓名、手機號碼、E-mail、聯絡地址等)。主辦單位將以簡訊、Email等參加者留存之聯絡方式,使參加者知悉權益事項,並將個人資料提供配合之廠商進行贈獎相關事宜。參加者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得隨時透過服務專線0800-221-345向主辦單位請求查閱、給予複本或補正參加者之個人資料,亦得隨時洽主辦單位表達拒絕主辦單位繼續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參加者同意由主辦單位持續蒐集、處理、利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截至參加者主動請求主辦單位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之日或主辦單位執行業務所必需之保存期間止,主辦單位始終止其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參加者不提供時,參加者瞭解將無法參與本抽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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